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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部分條件需人工確認

國立成功大學-立法委員袁其炯先生清寒獎學金

截止 2026-03-23
本筆部分申請條件無法自動結構化判讀,下方資格僅供初步參考,請務必對照「申請辦法原文」與官方公告。

資格與條件

適用年級
大學部
適用學院
未註明
適用系所
交通管理科學系
身分別
未註明
經濟身分
清寒(含以上等級)
戶籍/區域
不限戶籍
成績門檻
學業成績需達 70 分(百分制)
操行要求
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
兼領規定
不可兼領其他獎學金
金額
每名5,000元
名額
本校2名(大三,大四各1名)
送件方式
郵寄
應繳文件
1.本校申請書。 2.在學證明 或 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3.成績單。 4.獎懲證明(直接拿成績單,至生輔組蓋"無懲處紀錄章"即可)。 5.低收入戶證明 或 鄉鎮區公所出具之清寒證明 (如中低收入戶證明書、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書) 。 6.免繳綜所稅證明或近年繳交綜所稅之存據影本(無,則免附)。 7.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8.學生本人郵局存摺正面影本。 【請備妥以上文件,上傳至google 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cx1NnfrvtuaKvmZNA) ,勿繳交紙本。】
其他條件
不含新生、大二生;非低收入戶而屬清寒者: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優先。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交管系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清寒生
身份限制:不含新生、大二生
其他條件:1.非低收入戶而屬清寒者: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2.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
應繳文件:1.本校申請書。 2.在學證明 或 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3.成績單。 4.獎懲證明(直接拿成績單,至生輔組蓋"無懲處紀錄章"即可)。 5.低收入戶證明 或 鄉鎮區公所出具之清寒證明 (如中低收入戶證明書、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書) 。 6.免繳綜所稅證明或近年繳交綜所稅之存據影本(無,則免附)。 7.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8.學生本人郵局存摺正面影本。 【請備妥以上文件,上傳至google 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cx1NnfrvtuaKvmZNA) ,勿繳交紙本。】
注意事項:1.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優先獲獎。 2.申請(含上網填報)期限:115年01月30日至115年03月23日 中午12: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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