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部分條件需人工確認
國立成功大學-蔡玹女士紀念(清寒)獎學金
截止 2024-03-19
本筆部分申請條件無法自動結構化判讀,下方資格僅供初步參考,請務必對照「申請辦法原文」與官方公告。
資格與條件
- 適用年級
- 大學部
- 適用學院
- 未註明
- 適用系所
- 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學系
- 身分別
- 未註明
- 經濟身分
- 清寒(含以上等級)
- 戶籍/區域
- 不限戶籍
- 成績門檻
- 無學業成績門檻
- 操行要求
- 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
- 兼領規定
- 可同時兼領其他獎學金
- 金額
- 每名5,000元
- 名額
- 本校1名
- 送件方式
- 郵寄
- 應繳文件
- 1.本校申請書乙份 (請至google 表單https://forms.gle/yzpzPhTna3gHcYnX6填妥資料及上傳檔案,請勿繳交紙本)。 2.成績單乙份。 3.在學證明(請至註冊組申請)。 4.其他證明文件(家遭變故,貧戶證明,免稅證明或清寒證明等.)(出具者優先,無則免附)。 5.前一學期有善心助人或好人好事優良事蹟者(由系上老師推薦)(出具者優先,無則免附)。 6.學生本人郵局存摺正面影本。
- 其他條件
- 不含研究生。優先核給次序:1.家遭變故或導師證明清寒者;2.有善心助人或好人好事優良事蹟者;3.貧戶證明者;4.免稅或清寒證明者。同條件者以前一學期學科成績為核給標準。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系統系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清寒生 身份限制:不含研究生 其他條件:1.優先核給次序如下: (1)家遭變故者,或清寒證明可由導師出具證明(請老師簽註意見)。 (2)有善心助人或好人好事優良事蹟者(由系上老師推薦)。 (3)具有貧戶證明者。 (4)具有免稅或清寒證明者。 2.凡遇申請條件相同者,以前一學期學科成績為核給標準。 應繳文件:1.本校申請書乙份 (請至google 表單https://forms.gle/yzpzPhTna3gHcYnX6填妥資料及上傳檔案,請勿繳交紙本)。 2.成績單乙份。 3.在學證明(請至註冊組申請)。 4.其他證明文件(家遭變故,貧戶證明,免稅證明或清寒證明等.)(出具者優先,無則免附)。 5.前一學期有善心助人或好人好事優良事蹟者(由系上老師推薦)(出具者優先,無則免附)。 6.學生本人郵局存摺正面影本。 注意事項:上網填報日期:113年01月22日至113年03月19日 中午12: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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