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分條件需人工確認
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林祐?紀念獎學金
截止 2016-09-30
本筆部分申請條件無法自動結構化判讀,下方資格僅供初步參考,請務必對照「申請辦法原文」與官方公告。
資格與條件
- 適用年級
- 碩士、博士
- 適用學院
- 不限
- 適用系所
- 不限
- 身分別
- 未註明
- 經濟身分
- 無限制
- 戶籍/區域
- 不限戶籍
- 成績門檻
- 學業成績需達 80 分(百分制)
- 操行要求
- 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
- 兼領規定
- 不可兼領其他獎學金
- 金額
- 碩士生每名15,000元
- 名額
- 碩士生全國1名
- 應繳文件
- 1.申請表1份(共2張)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黏貼於申請表) 3.成績單1份 4.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1份(具備條件者請提供,並請黏貼於申請表)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份(具備條件者請提供,並請黏貼於申請表)
- 其他條件
- 1.不含新生。2.非醫學院者學業成績須達95分以上或國際性專業會議或期刊論文獲得接受者。3.應屆畢業生者,由畢業學校送件。4.清寒生、特殊教育學生、單親優先。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不限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不限 身份限制:不含新生 其他條件:1.非醫學院者學業成績須達95分以上。 2.應屆畢業生者,由畢業學校送件。 應繳文件:1.申請表1份(共2張)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黏貼於申請表) 3.成績單1份 4.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1份(具備條件者請提供,並請黏貼於申請表)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份(具備條件者請提供,並請黏貼於申請表) 注意事項:1.每位學生最多申請二項獎金,最多以獲配乙項獎學金為限 2.如有任何疑問,請參閱基金會網站: http://140.111.34.231/index.php 3.非醫學院者學業成績須達95分以上或國際性專業會議或期刊論文獲得接受者 4.應屆畢業生(105年7月畢業者)請由原畢業學校送件。 5.清寒生,特殊教育學生,單親優先
發現這筆資料有誤?來信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