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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分條件需人工確認

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林祐?紀念獎學金

截止 2016-09-30
本筆部分申請條件無法自動結構化判讀,下方資格僅供初步參考,請務必對照「申請辦法原文」與官方公告。

資格與條件

適用年級
碩士、博士
適用學院
不限
適用系所
不限
身分別
未註明
經濟身分
無限制
戶籍/區域
不限戶籍
成績門檻
學業成績需達 80 分(百分制)
操行要求
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
兼領規定
不可兼領其他獎學金
金額
碩士生每名15,000元
名額
碩士生全國1名
應繳文件
1.申請表1份(共2張)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黏貼於申請表) 3.成績單1份 4.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1份(具備條件者請提供,並請黏貼於申請表)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份(具備條件者請提供,並請黏貼於申請表)
其他條件
1.不含新生。2.非醫學院者學業成績須達95分以上或國際性專業會議或期刊論文獲得接受者。3.應屆畢業生者,由畢業學校送件。4.清寒生、特殊教育學生、單親優先。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不限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不限
身份限制:不含新生
其他條件:1.非醫學院者學業成績須達95分以上。 2.應屆畢業生者,由畢業學校送件。
應繳文件:1.申請表1份(共2張)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黏貼於申請表) 3.成績單1份 4.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1份(具備條件者請提供,並請黏貼於申請表)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份(具備條件者請提供,並請黏貼於申請表)
注意事項:1.每位學生最多申請二項獎金,最多以獲配乙項獎學金為限 2.如有任何疑問,請參閱基金會網站: http://140.111.34.231/index.php 3.非醫學院者學業成績須達95分以上或國際性專業會議或期刊論文獲得接受者 4.應屆畢業生(105年7月畢業者)請由原畢業學校送件。 5.清寒生,特殊教育學生,單親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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