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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99會計年度保留轉入發放獎學金

截止 2012-10-04

資格與條件

適用年級
大學部
適用學院
不限
適用系所
不限
身分別
不限身分
經濟身分
無限制
戶籍/區域
不限戶籍
成績門檻
學業成績需達 80 分(百分制)
操行要求
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
兼領規定
不可兼領其他獎學金
金額
每名12,000元
名額
全國13名
應繳文件
1.申請書(需蓋章)乙份 2.成績單乙份 3.在學證明(請至註冊組申請)乙份 4.該項獎學金指定條件之證明文件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乙份
其他條件
1.未領其他獎學金 2.以清寒、身心障礙、單親等為優先考量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不限
其他條件:1.未領其他獎學金 2.以清寒、身心障礙、單親等為優先考量
區域條件:不限
應繳文件:1.申請書(需蓋章)乙份 2.成績單乙份 3.在學證明(請至註冊組申請)乙份 4.該項獎學金指定條件之證明文件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乙份
注意事項:※學生申請本基金會獎學金最多得申請兩項,每位學生最多已獲配乙項獎學金為限 ※如有任何疑問,請參閱基金會網站: http://140.111.34.231/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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