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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分條件需人工確認

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顏欽賢太夫人柯坫氏獎學金

截止 2014-09-23
本筆部分申請條件無法自動結構化判讀,下方資格僅供初步參考,請務必對照「申請辦法原文」與官方公告。

資格與條件

適用年級
大學部
適用學院
未註明
適用系所
交通管理科學系、材料科學及工程學系
身分別
未註明
經濟身分
未註明
戶籍/區域
不限戶籍
成績門檻
學業成績需達 80 分(百分制)
操行要求
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
兼領規定
可同時兼領其他獎學金
金額
每名12,000元
名額
全國1名
應繳文件
1.申請表1份(共2張)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黏貼於申請表) 3.成績單1份 4.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1份(具備條件者請提供,並請黏貼於申請表)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份(具備條件者請提供,並請黏貼於申請表)
其他條件
大學部,不含研究生及新生,應屆畢業生者由畢業學校送件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交管系,材料系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大學部
身份限制:不含研究生不含新生
其他條件:應屆畢業生者,由畢業學校送件
區域條件:不限
應繳文件:1.申請表1份(共2張)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黏貼於申請表) 3.成績單1份 4.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1份(具備條件者請提供,並請黏貼於申請表)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份(具備條件者請提供,並請黏貼於申請表)
注意事項:1.每位學生最多申請二項獎金,最多以獲配乙項獎學金為限 2.如有任何疑問,請參閱基金會網站: http://140.111.34.231/index.php 3.應屆畢業生(103年7月畢業者)請由原畢業學校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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