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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分條件需人工確認

澎湖縣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截止 2026-03-27
本筆部分申請條件無法自動結構化判讀,下方資格僅供初步參考,請務必對照「申請辦法原文」與官方公告。

資格與條件

適用年級
大學部、碩士、博士
適用學院
不限
適用系所
不限
身分別
未註明
經濟身分
清寒(含以上等級)
戶籍/區域
限設籍 澎湖縣(原文:設籍澎湖縣六個月以上)
成績門檻
學業成績需達 80 分(百分制)
操行要求
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
兼領規定
可同時兼領其他獎學金
金額
大學生每名4,000元、研究所每名8,000元
名額
全國研究生3名,大學部40名
應繳文件
1.申請書(需蓋章)一份 2.前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 3.戶籍證明 4.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免附)
其他條件
不含進修推廣部、新生;未享公費;設籍澎湖縣六個月以上;前學期成績單正本;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免附)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不限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清寒生
身份限制:不含進修推廣部,新生
其他條件:未享公費
區域條件:設籍澎湖縣六個月以上
應繳文件:1.申請書(需蓋章)一份 2.前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 3.戶籍證明 4.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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