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部分條件需人工確認
財團法人鹿港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截止 2013-11-30
本筆部分申請條件無法自動結構化判讀,下方資格僅供初步參考,請務必對照「申請辦法原文」與官方公告。
資格與條件
- 適用年級
- 大學部、碩士、博士
- 適用學院
- 不限
- 適用系所
- 不限
- 身分別
- 未註明
- 經濟身分
- 低收、清寒(含以上等級)
- 戶籍/區域
- 限設籍 彰化縣(原文:設籍居住彰化縣鹿港鎮,福興鄉六個月以上)
- 成績門檻
- 學業成績需達 75 分(百分制)
- 操行要求
- 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
- 兼領規定
- 不可兼領其他獎學金
- 金額
- 每名10,000元
- 名額
- 全國10名
- 送件方式
- 郵寄
- 應繳文件
- 1.申請書乙份〈系主任或導師簽章〉 4.身分證影本乙份 2.成績單書乙份 5.全戶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3.學生證影本乙份 6.二吋照片兩張(一張貼申請書,一張浮貼) 7.與鹿港有關之論文一篇(以六百字稿紙或電腦打字,字數一千字至三千字為限,詩歌創作不在此限) 8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
- 其他條件
- 大二以上、研究生;未領其他獎學金;設籍居住彰化縣鹿港鎮、福興鄉六個月以上;需繳交與鹿港有關之論文一篇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不限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大二以上,研究生 其他條件:未領其他獎學金 區域條件:設籍居住彰化縣鹿港鎮,福興鄉六個月以上 應繳文件:1.申請書乙份〈系主任或導師簽章〉 4.身分證影本乙份 2.成績單書乙份 5.全戶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3.學生證影本乙份 6.二吋照片兩張(一張貼申請書,一張浮貼) 7.與鹿港有關之論文一篇(以六百字稿紙或電腦打字,字數一千字至三千字為限,詩歌創作不在此限) 8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 注意事項:1.論文如發現抄襲舊作或請人代筆,一律不取,並取消爾後申請之權利 2.請逕自寄至彰化縣鹿港鎮三民路27號財團法人鹿港文教基金會收 3.請參考網站www.lugangmazu.org 4.下載http://www.twlukang.org/index_award.php 5.聯絡電話:04-7780096或0916887367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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