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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台中市政府-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截止 2026-03-02

資格與條件

適用年級
大學部、碩士、博士
適用學院
不限
適用系所
不限
身分別
不限身分
經濟身分
清寒(含以上等級)
戶籍/區域
限設籍 台中市
成績門檻
學業成績需達 80 分(百分制)
操行要求
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
兼領規定
不可兼領其他獎學金
金額
每名3,000元
名額
全國55名
應繳文件
1.申請書乙份(需蓋章,地址電話以戶籍地填寫)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乙份 3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證明(或導師證明)乙份 4.前一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分數成績單影本(請至註冊組申請) 5.在學證明乙份(請至註冊組申請)
其他條件
1.已受領其他公部門獎學金者,不予發給。 2.設籍台中市六個月以上。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不限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清寒生
其他條件:1.已受領其他公部門獎學金者,不予發給。 2.設籍台中市六個月以上。
區域條件:設籍台中市
應繳文件:1.申請書乙份(需蓋章,地址電話以戶籍地填寫)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乙份 3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證明(或導師證明)乙份 4.前一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分數成績單影本(請至註冊組申請) 5.在學證明乙份(請至註冊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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