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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桃園市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六項獎學金)

截止 2025-11-03

資格與條件

適用年級
大學部、碩士、博士
適用學院
不限
適用系所
不限
身分別
不限身分
經濟身分
無限制
戶籍/區域
限設籍 桃園市
成績門檻
學業成績需達 60 分(百分制)
操行要求
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
兼領規定
不可兼領其他獎學金
金額
不定
名額
不定
送件方式
郵寄
應繳文件
1.申請書1份(請至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ohp-cFMUAaNEzyfUSid_XOzbyFAebzLQ?usp=drive_link 下載申請表)(請記得簽名) 2.新式戶口名簿(必須含記事) 3.歷年成績單書1份 4.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乙份(請以A4印出) 5.申請清寒學生者請繳交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 6.申請傑出才藝者須加填申請推薦表並附傑出才藝獲獎證明。 7.在學證明1份(需至註冊組申請) 8.以上影本請加蓋學生個人私章,並自行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其他條件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教育學生,成績優異 2.新生不可申請 3.設籍桃園市六個月以上 4.部分獎學金種類不含研究生申請。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不限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不限
其他條件: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教育學生,成績優異 2.新生不可申請 3.設籍桃園市六個月以上 4.部分獎學金種類不含研究生申請。
區域條件:設籍桃園市
應繳文件:1.申請書1份(請至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ohp-cFMUAaNEzyfUSid_XOzbyFAebzLQ?usp=drive_link 下載申請表)(請記得簽名) 2.新式戶口名簿(必須含記事) 3.歷年成績單書1份 4.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乙份(請以A4印出) 5.申請清寒學生者請繳交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 6.申請傑出才藝者須加填申請推薦表並附傑出才藝獲獎證明。 7.在學證明1份(需至註冊組申請) 8.以上影本請加蓋學生個人私章,並自行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注意事項:本次由學校上傳學生資料於桃園市政府獎學金系統審核,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繳交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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