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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桃園市政府-吳鴻麟先生紀念獎學金

截止 2025-03-03

資格與條件

適用年級
大學部、碩士、博士
適用學院
不限
適用系所
不限
身分別
不限身分
經濟身分
無限制
戶籍/區域
限設籍 桃園市
成績門檻
學業成績需達 60 分(百分制)
操行要求
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
兼領規定
可同時兼領其他獎學金
金額
不定
名額
不定
送件方式
郵寄
應繳文件
1.申請書1份(請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http://tycwww.ddns.net/建立帳戶) 並印出《申請書》單頁2張。 2.成績單書1份 3.在學證明1份(需至註冊組申請) 4.新式戶口名簿(必須含記事) 5.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乙份(請黏貼至申請書) 6.申請清寒學生者請繳交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7.申請傑出才藝者須加填申請推薦表並附傑出才藝獲獎證明。 8.以上影本請加蓋學生個人私章,並自行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不限
區域條件:設籍桃園市
應繳文件:1.申請書1份(請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http://tycwww.ddns.net/建立帳戶) 並印出《申請書》單頁2張。 2.成績單書1份 3.在學證明1份(需至註冊組申請) 4.新式戶口名簿(必須含記事) 5.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乙份(請黏貼至申請書) 6.申請清寒學生者請繳交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7.申請傑出才藝者須加填申請推薦表並附傑出才藝獲獎證明。 8.以上影本請加蓋學生個人私章,並自行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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