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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花蓮縣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截止 2026-03-20

資格與條件

適用年級
大學部
適用學院
不限
適用系所
不限
身分別
不限身分
經濟身分
無限制
戶籍/區域
限設籍 花蓮縣(原文:設籍花蓮縣六個月以上)
成績門檻
學業成績需達 80 分(百分制)
操行要求
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
兼領規定
不可兼領其他獎學金
金額
每名6,000元
名額
全國四十名
應繳文件
1.申請書(需蓋章)1份,請至網址參閱 https://news.hlc.edu.tw/index.php?page=department&id=125636。 2.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3.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4.學生證影本1份(至註冊組蓋註冊章)。 5.前學期成績單1份。
其他條件
未領其他獎學金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不限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不限
其他條件:未領其他獎學金
區域條件:設籍花蓮縣六個月以上
應繳文件:1.申請書(需蓋章)1份,請至網址參閱 https://news.hlc.edu.tw/index.php?page=department&id=125636。 2.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3.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4.學生證影本1份(至註冊組蓋註冊章)。 5.前學期成績單1份。
注意事項:一年級新生繳送第一學期成績單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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