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花蓮縣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截止 2026-03-20
資格與條件
- 適用年級
- 大學部
- 適用學院
- 不限
- 適用系所
- 不限
- 身分別
- 不限身分
- 經濟身分
- 無限制
- 戶籍/區域
- 限設籍 花蓮縣(原文:設籍花蓮縣六個月以上)
- 成績門檻
- 學業成績需達 80 分(百分制)
- 操行要求
- 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
- 兼領規定
- 不可兼領其他獎學金
- 金額
- 每名6,000元
- 名額
- 全國四十名
- 應繳文件
- 1.申請書(需蓋章)1份,請至網址參閱 https://news.hlc.edu.tw/index.php?page=department&id=125636。 2.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3.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4.學生證影本1份(至註冊組蓋註冊章)。 5.前學期成績單1份。
- 其他條件
- 未領其他獎學金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不限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不限 其他條件:未領其他獎學金 區域條件:設籍花蓮縣六個月以上 應繳文件:1.申請書(需蓋章)1份,請至網址參閱 https://news.hlc.edu.tw/index.php?page=department&id=125636。 2.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3.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4.學生證影本1份(至註冊組蓋註冊章)。 5.前學期成績單1份。 注意事項:一年級新生繳送第一學期成績單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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