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部分條件需人工確認
台北市廣東同鄉會-獎助學金
截止 2025-10-09
本筆部分申請條件無法自動結構化判讀,下方資格僅供初步參考,請務必對照「申請辦法原文」與官方公告。
資格與條件
- 適用年級
- 大學部、碩士、博士
- 適用學院
- 不限
- 適用系所
- 不限
- 身分別
- 未註明
- 經濟身分
- 未註明
- 戶籍/區域
- 不限戶籍
- 成績門檻
- 學業成績需達 75 分(百分制)
- 操行要求
- 操行成績需達 70 分
- 兼領規定
- 不可兼領其他獎學金
- 金額
- 大學部每名8,000元、研究生1名20,000元、其餘研究生每名10,000元
- 名額
- 國內粵籍本地生三十名,粵籍陸生及僑生二十名
- 送件方式
- 郵寄
- 應繳文件
- 1.申請書乙份 2.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乙份(本地生) 3.在學證明乙份 4.成績單乙份 5.籍貫證明文件(身分證,護照,戶口名簿,港澳回鄉證,入學登記之綜合資料,祖父或父之身分證,榮民證, 粵籍同鄉會之會員證,戶籍謄本,粵籍同鄉會或學校出具之證明) 6.申請助學金者,另需檢具清寒證明書乙份或低收入證明正本乙份 7.申請人在台之銀行(或郵局)存摺帳戶封面影本(因應疫情不時之需) 8.自傳乙份(三百字以內)
- 其他條件
- 具有廣東省籍身分;未領其他獎學金;學業成績需達80分以上,操行甲等或80分以上;申請助學金者需檢具清寒證明書或低收入證明。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不限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具有廣東省籍身分 其他條件:1.未領其他獎學金 2.獎學金成績需達80分以上,操行甲等或八十分以上 應繳文件:1.申請書乙份 2.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乙份(本地生) 3.在學證明乙份 4.成績單乙份 5.籍貫證明文件(身分證,護照,戶口名簿,港澳回鄉證,入學登記之綜合資料,祖父或父之身分證,榮民證, 粵籍同鄉會之會員證,戶籍謄本,粵籍同鄉會或學校出具之證明) 6.申請助學金者,另需檢具清寒證明書乙份或低收入證明正本乙份 7.申請人在台之銀行(或郵局)存摺帳戶封面影本(因應疫情不時之需) 8.自傳乙份(三百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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