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列表
民間部分條件需人工確認

台北市廣東同鄉會-獎助學金

截止 2025-10-09
本筆部分申請條件無法自動結構化判讀,下方資格僅供初步參考,請務必對照「申請辦法原文」與官方公告。

資格與條件

適用年級
大學部、碩士、博士
適用學院
不限
適用系所
不限
身分別
未註明
經濟身分
未註明
戶籍/區域
不限戶籍
成績門檻
學業成績需達 75 分(百分制)
操行要求
操行成績需達 70 分
兼領規定
不可兼領其他獎學金
金額
大學部每名8,000元、研究生1名20,000元、其餘研究生每名10,000元
名額
國內粵籍本地生三十名,粵籍陸生及僑生二十名
送件方式
郵寄
應繳文件
1.申請書乙份 2.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乙份(本地生) 3.在學證明乙份 4.成績單乙份 5.籍貫證明文件(身分證,護照,戶口名簿,港澳回鄉證,入學登記之綜合資料,祖父或父之身分證,榮民證, 粵籍同鄉會之會員證,戶籍謄本,粵籍同鄉會或學校出具之證明) 6.申請助學金者,另需檢具清寒證明書乙份或低收入證明正本乙份 7.申請人在台之銀行(或郵局)存摺帳戶封面影本(因應疫情不時之需) 8.自傳乙份(三百字以內)
其他條件
具有廣東省籍身分;未領其他獎學金;學業成績需達80分以上,操行甲等或80分以上;申請助學金者需檢具清寒證明書或低收入證明。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不限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具有廣東省籍身分
其他條件:1.未領其他獎學金 2.獎學金成績需達80分以上,操行甲等或八十分以上
應繳文件:1.申請書乙份 2.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乙份(本地生) 3.在學證明乙份 4.成績單乙份 5.籍貫證明文件(身分證,護照,戶口名簿,港澳回鄉證,入學登記之綜合資料,祖父或父之身分證,榮民證, 粵籍同鄉會之會員證,戶籍謄本,粵籍同鄉會或學校出具之證明) 6.申請助學金者,另需檢具清寒證明書乙份或低收入證明正本乙份 7.申請人在台之銀行(或郵局)存摺帳戶封面影本(因應疫情不時之需) 8.自傳乙份(三百字以內)

發現這筆資料有誤?來信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