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列表
民間部分條件需人工確認

桃園市龜山水資源回收中心-大專學生獎學金

截止 2015-04-30
本筆部分申請條件無法自動結構化判讀,下方資格僅供初步參考,請務必對照「申請辦法原文」與官方公告。

資格與條件

適用年級
大學部、碩士、博士
適用學院
不限
適用系所
不限
身分別
未註明
經濟身分
未註明
戶籍/區域
不限戶籍
成績門檻
學業成績需達 80 分(百分制)
操行要求
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
兼領規定
可同時兼領其他獎學金
金額
每名5,000元
名額
全國4名
送件方式
郵寄
應繳文件
1.申請書1份 2.在學證明1份(請至註冊組申請) 3.成績單1份 4.身分證影本1份
其他條件
龜山區文化里居民優先,龜山區次之;需備妥申請書、在學證明、成績單、身分證影本寄至指定地址。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不限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龜山區文化里居民優先,龜山區次之
應繳文件:1.申請書1份 2.在學證明1份(請至註冊組申請) 3.成績單1份 4.身分證影本1份
注意事項:備妥文件後,請於期限前,寄至桃園市龜山區復興三路247巷30號 龜山水資源回收中心收。
查看官方原始頁面

發現這筆資料有誤?來信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