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分條件需人工確認
臺東縣政府-毛毅先生榮民子女獎助學金
截止 2025-09-12
本筆部分申請條件無法自動結構化判讀,下方資格僅供初步參考,請務必對照「申請辦法原文」與官方公告。
資格與條件
- 適用年級
- 大學部、碩士、博士
- 適用學院
- 不限
- 適用系所
- 不限
- 身分別
- 未註明
- 經濟身分
- 未註明
- 特殊身分
- 限 軍公教遺族子女
- 戶籍/區域
- 限設籍 台東縣
- 成績門檻
- 學業成績需達 75 分(百分制)
- 操行要求
- 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
- 兼領規定
- 不可兼領其他獎學金
- 金額
- 每名10,000元
- 名額
- 全國30名
- 應繳文件
- 1.申請書1份。 2.成績單1份。 3.在學證明(請至註冊組申請)1份。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5.家長榮民證(或遺眷證明資料)影印本1份。 6.鄉鎮市公所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教師開立證明。
- 其他條件
- 榮民遺眷子女;設籍臺東縣六個月以上;需符合支領一次退伍金、固定給與、資助金、無給退除且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之榮民、遺眷子女、「戰訓或因公殞命」之國軍遺族之子女及「領取半俸」之榮民遺眷子女;需檢附鄉鎮市公所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教師開立證明。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不限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榮民遺眷子女 其他條件:1.設籍臺東縣六個月以上。 區域條件:設籍台東縣 應繳文件:1.申請書1份。 2.成績單1份。 3.在學證明(請至註冊組申請)1份。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5.家長榮民證(或遺眷證明資料)影印本1份。 6.鄉鎮市公所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教師開立證明。 注意事項:設籍「臺東縣」凡支領一次退伍金、固定給與、資助金、無給退除且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之榮民、遺眷子女、「戰訓或因公殞命」之國軍遺族之子女及「領取半俸」之榮民遺眷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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