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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部分條件需人工確認

台南市陽光關懷協會-獎助學金

截止 2012-09-26
本筆部分申請條件無法自動結構化判讀,下方資格僅供初步參考,請務必對照「申請辦法原文」與官方公告。

資格與條件

適用年級
大學部、碩士
適用學院
不限
適用系所
不限
身分別
未註明
經濟身分
低收(含以上等級)
戶籍/區域
限設籍 台南市(原文:中華民國設籍台南市一年以上)
成績門檻
學業成績需達 70 分(百分制)
操行要求
操行成績需達 75 分
兼領規定
不可兼領其他獎學金
金額
每名5,000元
名額
全國15名
送件方式
郵寄
應繳文件
1.申請書一式兩份 2.在學證明書乙份 3.成績單乙份(正本或蓋有學校戳記之影本) 4.戶籍謄本(生活共同戶正本)一式兩份 5.中、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6.學校審查意見欄
其他條件
不含博士生;中華民國設籍台南市一年以上;操行成績需達 75 分;學業成績需達 70 分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不限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低收入戶
身份限制:不含博士生
區域條件:中華民國設籍台南市一年以上
應繳文件:1.申請書一式兩份 2.在學證明書乙份 3.成績單乙份(正本或蓋有學校戳記之影本) 4.戶籍謄本(生活共同戶正本)一式兩份 5.中、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6.學校審查意見欄
注意事項:請逕寄至701台南市東區小東路254巷2弄7號(台南市陽光關懷協會獎助學金委員會收) 如有疑義,請逕洽該協會李侑璇小姐,電話:(06)238-6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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