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部分條件需人工確認
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豐原慈濟馬祖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獎學金
截止 2012-10-31
本筆部分申請條件無法自動結構化判讀,下方資格僅供初步參考,請務必對照「申請辦法原文」與官方公告。
資格與條件
- 適用年級
- 大學部、碩士、博士
- 適用學院
- 不限
- 適用系所
- 不限
- 身分別
- 本國生
- 經濟身分
- 清寒(含以上等級)
- 戶籍/區域
- 限設籍 台中市(原文:設籍中華民國台中市豐原區1年以上)
- 成績門檻
- 學業成績需達 80 分(百分制)
- 兼領規定
- 不可兼領其他獎學金
- 金額
- 不定
- 名額
- 不定
- 應繳文件
- 1.最近1個月內戶籍謄本(含學生本人、父母(監護人)、配偶,如戶籍不同者,需分別檢附。 2.學生證影本(須至註冊組蓋章) 3.大學學測,指考,統測成績證明;或其他可資證明文件。 4.成績單(新生附前一學程最後一學期成績證明) 5.繳費收據 6.國稅局核發之家庭年收入證明 7.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變故證明 8.學生自傳(含申請原由及未來展望)
- 其他條件
- 1.大學部、研究生,不含夜間部、進修部、學分班、空中大學。2.須在入學當年學測總級分45級分以上或指考均標以上者。3.四技二專生統測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者。4.設籍中華民國台中市豐原區1年以上。5.申請學生及見證人須親至該會辦理。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不限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大學部,研究生 身份限制:不含夜間部,進修部,學分班,空中大學 其他條件:1.國內公私立大學學士班學生,須在入學當年學測總級分45級分以上或指考均標以上者 2.四技二專生統測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者 3.學生及其父母(監護人)、配偶,家庭年收入為新台幣45萬元以下者 區域條件:設籍中華民國台中市豐原區1年以上 應繳文件:1.最近1個月內戶籍謄本(含學生本人、父母(監護人)、配偶,如戶籍不同者,需分別檢附。 2.學生證影本(須至註冊組蓋章) 3.大學學測,指考,統測成績證明;或其他可資證明文件。 4.成績單(新生附前一學程最後一學期成績證明) 5.繳費收據 6.國稅局核發之家庭年收入證明 7.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變故證明 8.學生自傳(含申請原由及未來展望) 注意事項:1.申請學生及見證人攜帶身分證及印章親至該會(設於該宮內)辦理 2.申請地點:臺中市豐原區中正路179號豐原慈濟宮文化大樓1樓會議室 3.申請時間:自民國101年10月1日~民國101年10月31日止, 每星期一至六,上午9點~12點,下午1點半~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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