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部分條件需人工確認
國立成功大學-馬來西亞校友會優秀獎學金
截止 2022-10-05
本筆部分申請條件無法自動結構化判讀,下方資格僅供初步參考,請務必對照「申請辦法原文」與官方公告。
資格與條件
- 適用年級
- 大學部
- 適用學院
- 不限
- 適用系所
- 不限
- 身分別
- 僑生
- 經濟身分
- 無限制
- 戶籍/區域
- 不限戶籍
- 成績門檻
- 學業成績需達 65 分(百分制)
- 操行要求
- 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
- 兼領規定
- 不可兼領其他獎學金
- 金額
- 每名5,000元
- 名額
- 本校僑生1名
- 應繳文件
- 1.申請書1份。 2.在學證明1份(請至註冊組辦理)。 3.成績單正本1份。 4.僑校、國外校友會、國外政府機構、駐外機構認可之清寒證明文件正本(無則免繳)
- 其他條件
- 1.大學部二、三、四。 2.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3.不含新生。 4.成績條件:清寒學生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65分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優秀學生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不限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不限 身份限制:不含新生 其他條件:1.大學部二、三、四。 2.,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應繳文件:1.申請書1份。 2.在學證明1份(請至註冊組辦理)。 3.成績單正本1份。 4.僑校、國外校友會、國外政府機構、駐外機構認可之清寒證明文件正本(無則免繳) 注意事項:1.原則上僑生一名,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整。當累積利息超過壹萬元,該學年度額外增加名額一名。 2.成績條件: (1)清寒學生:前一學年在學業平均成績達65分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 (2)優秀學生:前一學年在學業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 3.前一學年錄取分數:88.2分(提供?考)
發現這筆資料有誤?來信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