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列表
校內部分條件需人工確認

國立成功大學-馬來西亞校友會優秀獎學金

截止 2022-10-05
本筆部分申請條件無法自動結構化判讀,下方資格僅供初步參考,請務必對照「申請辦法原文」與官方公告。

資格與條件

適用年級
大學部
適用學院
不限
適用系所
不限
身分別
僑生
經濟身分
無限制
戶籍/區域
不限戶籍
成績門檻
學業成績需達 65 分(百分制)
操行要求
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
兼領規定
不可兼領其他獎學金
金額
每名5,000元
名額
本校僑生1名
應繳文件
1.申請書1份。 2.在學證明1份(請至註冊組辦理)。 3.成績單正本1份。 4.僑校、國外校友會、國外政府機構、駐外機構認可之清寒證明文件正本(無則免繳)
其他條件
1.大學部二、三、四。 2.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3.不含新生。 4.成績條件:清寒學生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65分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優秀學生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不限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不限
身份限制:不含新生
其他條件:1.大學部二、三、四。 2.,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應繳文件:1.申請書1份。 2.在學證明1份(請至註冊組辦理)。 3.成績單正本1份。 4.僑校、國外校友會、國外政府機構、駐外機構認可之清寒證明文件正本(無則免繳)
注意事項:1.原則上僑生一名,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整。當累積利息超過壹萬元,該學年度額外增加名額一名。 2.成績條件: (1)清寒學生:前一學年在學業平均成績達65分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 (2)優秀學生:前一學年在學業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 3.前一學年錄取分數:88.2分(提供?考)

發現這筆資料有誤?來信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