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部分條件需人工確認
陳昌明暨陳柯淑英伉儷紀念獎學金
截止 2024-07-21
本筆部分申請條件無法自動結構化判讀,下方資格僅供初步參考,請務必對照「申請辦法原文」與官方公告。
資格與條件
- 適用年級
- 大學部
- 適用學院
- 不限
- 適用系所
- 不限
- 身分別
- 未註明
- 經濟身分
- 無限制
- 戶籍/區域
- 不限戶籍
- 成績門檻
- 學業成績需達 70 分(百分制)
- 操行要求
- 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
- 兼領規定
- 可同時兼領其他獎學金
- 金額
- 每名新臺幣30,000元
- 名額
- 5名為原則
- 送件方式
- 郵寄
- 應繳文件
- 1.申請書。 2.成績單。3.班排名證明書 。 4.在學證明 或 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5.學生本人郵局存摺正面影本 。 【請備妥以上文件,上傳至google 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Qwgj55nkNGKKyV6Y8) ,勿繳交紙本。】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不限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不限 身份限制:不含新生、應屆畢業生、休學生、延畢生及前一學年任一學期就讀他校者 應繳文件:1.申請書。 2.成績單。3.班排名證明書 。 4.在學證明 或 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5.學生本人郵局存摺正面影本 。 【請備妥以上文件,上傳至google 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Qwgj55nkNGKKyV6Y8) ,勿繳交紙本。】 注意事項:1. 審查方式:依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與班排名百分比值(各佔50%),進行加權計算,擇優核給。 2.任一學期無班排名百分比值者,該學期班排名百分比值以0分論。 3.2.申請(含上網填報)期限:113年07月29日至113年07月23日 中午12: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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