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部分條件需人工確認
國立成功大學川流獎學金
截止 2025-10-08
本筆部分申請條件無法自動結構化判讀,下方資格僅供初步參考,請務必對照「申請辦法原文」與官方公告。
資格與條件
- 適用年級
- 大學部、碩士、博士
- 適用學院
- 不限
- 適用系所
- 不限
- 身分別
- 未註明
- 經濟身分
- 清寒(含以上等級)
- 戶籍/區域
- 不限戶籍
- 成績門檻
- 學業成績需達 70 分(百分制)
- 操行要求
- 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
- 兼領規定
- 不可兼領其他獎學金
- 金額
- 每名上學期新臺幣25,000元整;下學期如續領審查通過,再發放25,000元整。
- 名額
- 每學年至多20名(依川流文教基金會複核結果定之,續領者亦同)。
- 送件方式
- 郵寄
- 應繳文件
- 1.申請書1份。 2.自傳及家境說明書1份(格式不拘)。 3. 成績單正本1份。 4.在學證明1份。 5.可茲證明清寒之文件。 6.學生本人郵局存摺正面影本。 【請備妥以上文件,上傳至google 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hZTvUrYZp1vrJqEz7 ) ,勿繳交紙本。】
- 其他條件
- 不含新生、休學生、延畢生;獲得本獎學金者,須依當學期本校公告之行事曆,於期末考試最後一天起算一個月內,撰寫1篇當學期之學習心得,作為審查續領資格用;川流文教基金會採抽樣方式,隨機選取學生,進行電話訪談。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不限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清寒生 身份限制:不含新生、休學生、延畢生 其他條件:1.獲得本獎學金者,須依當學期本校公告之行事曆,於期末考試最後一天起算一個月內,撰寫1篇當學期之學習心得,作為審查續領資格用。 2.川流文教基金會採抽樣方式,隨機選取學生,進行電話訪談。 應繳文件:1.申請書1份。 2.自傳及家境說明書1份(格式不拘)。 3. 成績單正本1份。 4.在學證明1份。 5.可茲證明清寒之文件。 6.學生本人郵局存摺正面影本。 【請備妥以上文件,上傳至google 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hZTvUrYZp1vrJqEz7 ) ,勿繳交紙本。】 注意事項:上網填報日期:114年08月12日至114年10月08日 中午12:00止。
發現這筆資料有誤?來信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