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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部分條件需人工確認

國立成功大學-柯陳麗莉女士清寒學生獎助學金

截止 2026-03-23
本筆部分申請條件無法自動結構化判讀,下方資格僅供初步參考,請務必對照「申請辦法原文」與官方公告。

資格與條件

適用年級
大學部
適用學院
不限
適用系所
不限
身分別
本國生
經濟身分
低收(含以上等級)
戶籍/區域
不限戶籍
成績門檻
學業成績需達 80 分(百分制)
操行要求
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
兼領規定
可同時兼領其他獎學金
金額
每名30,000元
名額
本校7名
送件方式
郵寄
應繳文件
1.申請書。 2.在學證明。 3.成績單(請繳交列有班排名之成績單)。 4.政府單位出具低收入戶證明。 5.學生本人郵局帳戶封面。 【請備妥以上文件,上傳至google 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kR1jdnt5gzJZFupT6),請勿繳交紙本。】
其他條件
不含新生、應屆畢業生、休學生及延畢生;依前一學年成績平均與班排名加權計算擇優核給。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不限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低收入戶
身份限制:不含新生、應屆畢業生、休學生及延畢生
區域條件: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應繳文件:1.申請書。 2.在學證明。 3.成績單(請繳交列有班排名之成績單)。 4.政府單位出具低收入戶證明。 5.學生本人郵局帳戶封面。 【請備妥以上文件,上傳至google 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kR1jdnt5gzJZFupT6),請勿繳交紙本。】
注意事項:1.依前一學年成績平均與班排名,進行加權(各佔50%)計算,擇優核給。 【計算公式:總成績=平均成績*50%+{[(100-第一學期班排名)+(100-第二學期班排名)]/2*50%}】 2.申請(含上網填報)期限:115年01月30日至115年03月23日 中午12: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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