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
國立成功大學-校友賴燦洪伉儷清寒學生獎助學金
截止 2016-07-07
資格與條件
- 適用年級
- 大學部
- 適用學院
- 不限
- 適用系所
- 不限
- 身分別
- 不限身分
- 經濟身分
- 清寒(含以上等級)
- 戶籍/區域
- 不限戶籍
- 成績門檻
- 學業成績需達 75 分(百分制)
- 操行要求
- 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
- 兼領規定
- 可同時兼領其他獎學金
- 金額
- 每名30,000元
- 名額
- 本校10名(化工系本地生3名、化工系僑生2名、其他學系學生5名)
- 應繳文件
- 1.申請書1份。 2.在學證明1份(請至註冊組申請)。 3.含班排名之成績單正本1份。 4. (1)本國籍學生須繳交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正本1份。 (2)非本國籍學生須出具僑校、成功大學國外校友會、國外政府單位、駐外單位認可之清寒證明文件正本1 份(限中文或英文)。
- 其他條件
-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清寒僑生。 2.在同一學年度以不重複領取其他獎(助)學金為原則。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不限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清寒生 其他條件: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清寒僑生。 2.在同一學年度以不重複領取其他獎(助)學金為原則。 應繳文件:1.申請書1份。 2.在學證明1份(請至註冊組申請)。 3.含班排名之成績單正本1份。 4. (1)本國籍學生須繳交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正本1份。 (2)非本國籍學生須出具僑校、成功大學國外校友會、國外政府單位、駐外單位認可之清寒證明文件正本1 份(限中文或英文)。 注意事項:名額:化工系本地生3名、化工系僑生2名、其他系學生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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