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部分條件需人工確認
國立成功大學-校友王偉光先生扶貧優秀獎學金
截止 2014-06-02
本筆部分申請條件無法自動結構化判讀,下方資格僅供初步參考,請務必對照「申請辦法原文」與官方公告。
資格與條件
- 適用年級
- 大學部、碩士、博士
- 適用學院
- 不限
- 適用系所
- 不限
- 身分別
- 本國生、僑生
- 經濟身分
- 清寒、低收(含以上等級)
- 戶籍/區域
- 不限戶籍
- 成績門檻
- 學業成績需達 70 分(百分制)
- 操行要求
- 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
- 兼領規定
- 可同時兼領其他獎學金
- 金額
- 每名10,000元
- 名額
- 本校共10名(清寒生6名,成績優秀生4名)
- 應繳文件
- 1.申請書1份。 2.在學證明1份。 3.成績單正本1份(大學部請繳交有班排名成績單)。 4.低收入戶證明正本1份(清寒生須繳交)。 5.僑生應出具僑校、成功大學國外校友會、國外政府單位、駐外單位認可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限中文或英文 ) 。
- 其他條件
- 不含休學生、延畢生;大學部前一學期須就讀學系所屬班級排名前25%;清寒生優先核發順序為越南僑生、企管系、其他系所;以大學部的前四年為限;研究所的前二年為限。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不限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清寒生,成績優秀生 身份限制:不含休學生、延畢生 應繳文件:1.申請書1份。 2.在學證明1份。 3.成績單正本1份(大學部請繳交有班排名成績單)。 4.低收入戶證明正本1份(清寒生須繳交)。 5.僑生應出具僑校、成功大學國外校友會、國外政府單位、駐外單位認可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限中文或英文 ) 。 注意事項:1.清寒學生:具有本國低收入戶身分或僑生具有家境清寒事實。 2.成績優秀學生:大學部前一學期須就讀學系所屬班級排名前25%。 3.以大學部的前四年為限;研究所的前二年為限。 4.清寒生共6名:優先核發順序為越南僑生、企管系、其他系所。 5.成績優秀生共4名:不限科系;大學部與研究所各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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