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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部分條件需人工確認

國立成功大學-吳振成教授紀念獎學金

截止 2013-09-30
本筆部分申請條件無法自動結構化判讀,下方資格僅供初步參考,請務必對照「申請辦法原文」與官方公告。

資格與條件

適用年級
大學部
適用學院
未註明
適用系所
化工系、化學系
身分別
未註明
經濟身分
清寒(含以上等級)
戶籍/區域
不限戶籍
成績門檻
學業成績需達 75 分(百分制)
操行要求
操行成績需達 75 分
兼領規定
可同時兼領其他獎學金
金額
每名10,000元
名額
化學系2名,化工系2名
應繳文件
1.申請表1份 2.在學證明1份(請至註冊組申請) 3.成績單1份 4.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1份(無則免付)
其他條件
不含研究生;成績優異清寒生為優先對象;需檢附成績單、在學證明;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化工系,化學系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成績優異清寒生為優先對象
身份限制:不含研究生
應繳文件:1.申請表1份 2.在學證明1份(請至註冊組申請) 3.成績單1份 4.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1份(無則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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