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部分條件需人工確認
國立成功大學-吳振成教授紀念獎學金
截止 2013-09-30
本筆部分申請條件無法自動結構化判讀,下方資格僅供初步參考,請務必對照「申請辦法原文」與官方公告。
資格與條件
- 適用年級
- 大學部
- 適用學院
- 未註明
- 適用系所
- 化工系、化學系
- 身分別
- 未註明
- 經濟身分
- 清寒(含以上等級)
- 戶籍/區域
- 不限戶籍
- 成績門檻
- 學業成績需達 75 分(百分制)
- 操行要求
- 操行成績需達 75 分
- 兼領規定
- 可同時兼領其他獎學金
- 金額
- 每名10,000元
- 名額
- 化學系2名,化工系2名
- 應繳文件
- 1.申請表1份 2.在學證明1份(請至註冊組申請) 3.成績單1份 4.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1份(無則免付)
- 其他條件
- 不含研究生;成績優異清寒生為優先對象;需檢附成績單、在學證明;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化工系,化學系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成績優異清寒生為優先對象 身份限制:不含研究生 應繳文件:1.申請表1份 2.在學證明1份(請至註冊組申請) 3.成績單1份 4.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1份(無則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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