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部分條件需人工確認
國立成功大學-任江履昇女士清寒獎學金
截止 2025-10-08
本筆部分申請條件無法自動結構化判讀,下方資格僅供初步參考,請務必對照「申請辦法原文」與官方公告。
資格與條件
- 適用年級
- 大學部、碩士、博士
- 適用學院
- 不限
- 適用系所
- 不限
- 身分別
- 未註明
- 經濟身分
- 清寒(含以上等級)
- 戶籍/區域
- 不限戶籍
- 成績門檻
- 學業成績需達 75 分(百分制)
- 操行要求
- 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
- 兼領規定
- 可同時兼領其他獎學金
- 金額
- 每名50,000元
- 名額
- 本校24名
- 應繳文件
- 1.請填寫完google表單後,繳交紙本至生輔組,方完成申請。【本次採繳交紙本之申請方式;google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95MJx1NeNPYr7V2M8】 2.申請資料: (1)申請書【請至google表單內下載】。 (2)詳細自傳、履歷表(含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3)導師或教師推薦信一封。 (4)戶籍謄本。 (5)家庭成員每人國稅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與家庭成員每人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具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戶證明者,免附)。 (6)上學年成績單(含班級排名)。 (7)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請附說明書並經導師核章,或提具醫院診斷證明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8)前一學年若有社團經驗、社會服務或工作經驗者,得提出相關資料或證明。
- 其他條件
- 不含大學部新生、延畢生。研究生限發生意外變故者。有特殊原因(如意外變故、參加特殊比賽訓練)致成績未達標者,得檢附事證申請。具社團領導經驗、社會服務或工讀證明者優先考慮。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不限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清寒生 身份限制:不含新生(大學部)、延畢生 其他條件:1.研究生限發生意外變故者。 2.有特殊原因,如意外變故,或參加特殊比賽訓練,以致成績條件無法達到標準者,得齊備事證說明,提出申請。 3.有社團領導經驗、社會服務或工讀證明者優先考慮。 應繳文件:1.請填寫完google表單後,繳交紙本至生輔組,方完成申請。【本次採繳交紙本之申請方式;google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95MJx1NeNPYr7V2M8】 2.申請資料: (1)申請書【請至google表單內下載】。 (2)詳細自傳、履歷表(含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3)導師或教師推薦信一封。 (4)戶籍謄本。 (5)家庭成員每人國稅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與家庭成員每人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具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戶證明者,免附)。 (6)上學年成績單(含班級排名)。 (7)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請附說明書並經導師核章,或提具醫院診斷證明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8)前一學年若有社團經驗、社會服務或工作經驗者,得提出相關資料或證明。 注意事項:1.受領本獎學金者,得兼領其他獎學金,但個別獎(助)學金之金額,逾新臺幣五萬元者,不得再申領。 2.上網填報日期:114年08月05日至114年10月0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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