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部分條件需人工確認
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清寒學生獎助學金
截止 2020-09-29
本筆部分申請條件無法自動結構化判讀,下方資格僅供初步參考,請務必對照「申請辦法原文」與官方公告。
資格與條件
- 適用年級
- 大學部、碩士
- 適用學院
- 管理學院、社會科學院
- 適用系所
- 未註明
- 身分別
- 未註明
- 經濟身分
- 低收、中低收、清寒(含以上等級)
- 戶籍/區域
- 不限戶籍
- 成績門檻
- 學業成績需達 75 分(百分制)
- 操行要求
- 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
- 兼領規定
- 不可兼領其他獎學金
- 金額
- 每名100,000元
- 名額
- 全國3名
- 應繳文件
- 1.申請表(共3頁)--請再次確認導師、系主任有無簽章。 2.成績單正本1份(碩士生---請檢附大學部成績單) 3.在學證明1份(請至註冊組申請)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家中突遭變故及無力負擔學費說明、免交所得稅證明或完稅證明(擇一) 6.全戶戶籍謄本(需109年8月1日後) 7.當學期之選課清單及課表
- 其他條件
- 1.大學部二、三、四年級生及碩士生一、二年級。2.單親、家中突遭變故(需提出相關證明)。3.保留學籍或休學者,取消申領資格。4.一但家庭經濟改善即喪失申領資格。5.不含新生。6.需參加基金會面試。7.需擔任志工並提供時數證明。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管理學院,社會科學院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清寒生 身份限制:不含新生 其他條件:1.大學部二、三、四年級生及碩士生一、二年級 2.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3.單親,家中突遭變故(需提出相關證明)。 4.保留學籍或休學者,取消申領資格。5.一但家庭經濟改善即喪失申領資格。 應繳文件:1.申請表(共3頁)--請再次確認導師、系主任有無簽章。 2.成績單正本1份(碩士生---請檢附大學部成績單) 3.在學證明1份(請至註冊組申請)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家中突遭變故及無力負擔學費說明、免交所得稅證明或完稅證明(擇一) 6.全戶戶籍謄本(需109年8月1日後) 7.當學期之選課清單及課表 注意事項:1.審核方式:初審由校內審核,通過初審者,須參加基金會安排之面試。 2.獲獎學生於基金會舉辦公益慈善活動時,擔任活動志工。 3.於獎助期間擔任本會活動志工或提供其他單位服務志工時數(八小時)證明,方得領取第二期獎助學金。 4.獲獎學生需於次年(三月中至三月底)至本會參加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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