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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部分條件需人工確認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清寒獎學金

截止 2025-10-12
本筆部分申請條件無法自動結構化判讀,下方資格僅供初步參考,請務必對照「申請辦法原文」與官方公告。

資格與條件

適用年級
大學部
適用學院
不限
適用系所
不限
身分別
本國生、身心障礙
經濟身分
低收、清寒(含以上等級)
戶籍/區域
不限戶籍
成績門檻
學業成績需達 75 分(百分制)
操行要求
操行成績需達 75 分
兼領規定
不可兼領其他獎學金
金額
每名6,000元
名額
1戶1名
送件方式
郵寄
應繳文件
1.申請書1份(請至https://www.spef.org.tw/contents/news_ct?id=90&page=1下載)。 2.在學證明1份(請至註冊組辦理) 3.戶籍謄本1份(3個月內有效期) 4.成績單1份 5.其餘請參閱申請書條件繳交
其他條件
不含研究生;單親;重大傷病

申請辦法原文

系所條件:不限
身份條件(家庭狀況):清寒生
身份限制:不含研究生
其他條件:單親,低收入戶,重大傷病,身心障礙
區域條件: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應繳文件:1.申請書1份(請至https://www.spef.org.tw/contents/news_ct?id=90&page=1下載)。 2.在學證明1份(請至註冊組辦理) 3.戶籍謄本1份(3個月內有效期) 4.成績單1份 5.其餘請參閱申請書條件繳交
注意事項:1.申請書請以掛號寄出,並於信封註明「獎學金申請及申請組別」至 22041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66號9樓之2 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收 2.評審原則:背景分數佔60%、學科分數佔40% 3.申請表上請寫明就讀學校組別,以免喪失權利 4. 申請書請親洽或網路下載(www.spef.org.tw 最新消息處下載),洽詢電話:(02)2312-3838分機11 賴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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